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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区域天然气市场建设实现“X+1+X”油气改革目标

发布时间:2020-07-03点击量:850

推进中国油气市场化改革目标的实现,应在“X+1+X”的大框架下,允许各地因地制宜以多元模式进行。借鉴欧美经验,建议以浙江为试点,探索区域天然气市场建设,以基于虚拟枢纽的天然气交易平台建设为手段,促进充分竞争的下游销售市场这个“X”的形成。将互联互通的省级管网、LNG接收中心、天然气交易平台三者有机统一起来,建立竞争性的区域天然气批发市场,形成国内外市场参与者普遍认可的区域天然气价格指数,支持国家级LNG接收中心建设,并为第二个“X”提供一个区域市场样板。

1 天然气行业改革目标与区域天然气市场
中国油气体制改革目标是建设“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中间统一管网高效集输、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的‘X+1+X’油气市场体系”。油气上游勘探开发与生产领域对外资和民企的开放,加上沿海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的审批权下放和第三方准入,将有助于形成“上游油气资源多主体多渠道供应”这个“X”的形成。2019年12月9日成立的国家管网公司将逐步实现统一管网,为重塑中国天然气格局创造条件。

然而,对于“下游销售市场充分竞争”这个“X”如何形成,以及它与“1”的关系,还存在模糊认识,其原因在于:全国32个省级行政区中,已经有25个组建了35家省级天然气管网公司[1]。各家在成立运营时间、投资力度、管网覆盖面、股权结构、投融资职能、运营模式等方面各有千秋,背后利益错综复杂。在此背景下,若将省级管网公司的资产全部划归国家管网公司,形成“一竿子插到城市燃气门站”的全国统一大管网,则成本高、难度大,既不现实,也不必要。实现“X+1+X”模式的改革目标,不应该“一刀切”,应允许各地结合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市场化改革,在此过程中允许多元模式共存[2]。进一步明晰市场端的“X”,并理顺“1+X”的关系,特别是国家管网公司和地方管网公司的关系,关乎中国天然气改革的进程和成败。虽然国务院“鼓励和引导地方管网以市场化方式融入国家管网”,但以何种方式融入?怎么融入?这些问题在管网改革若干意见中没有具体提及,值得进一步认真研究。

按照《2019年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3]的分析,国家管网公司成立后,中国在未来一定时期内将形成“X+1+N+X”油气市场体系,其中“1+N”就是指由国家管网公司与多家省级管网公司组成的运输系统。多家省级管网公司客观上可在输送成本、管理效率上形成对标,有助于管网公司降低成本、提高效率[4],但“X+1+N+X”作为终极格局显然与天然气行业的“X+1+X”改革目标不符。

本文认为,应该将“X+1+N+X”的“N”容纳到其后面的“X”中,即省级管网公司成为下游充分竞争的销售市场的一部分,更准确地说,由省级管网为下游充分竞争的销售市场提供与国家管网一样公平准入的基础设施。这样,后一个“X”代表的是富有竞争力的区域天然气市场,可以依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做出充分竞争的制度安排,而作为全国一张网的“1”也将由国家管网公司的跨省管网和多家地方管网共同形成。本文重点分析具有完善省级管网的区域天然气市场如何形成。
 
2 以区域天然气交易平台建设为手段促进下游“X”的形成
2.1 区域交易平台的必要性
随着国家管网公司成立,天然气交易方式将发生重大变化。原来运销一体化的格局下,上游生产商(例如中国石油)的天然气通过其下属管道公司销售给下游客户,气量由其相关部门统筹分配,价格则在国家发改委的指导价基础上进行协商。新格局下,多种气源和多个客户需要在竞争的环境下达成买卖,市场主体从“一对一”的模式向“多对多”的模式转变,交易方式从双边协商向多边竞争转变。

新的交易方式需要符合全新格局的天然气交易平台。欧美发达的天然气发展实践都表明,平台化交易是天然气市场化改革的结果。在天然气发展初期市场尚未成形的阶段,连接生产气田与用气客户的是单线管道,价格或由双方商定,或由政府定价。随着天然气市场的逐渐成熟与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几乎所有国家都采取了上游生产与管输分开、管输与销售分开等强制性业务拆分措施,并鼓励新的市场参与者进入上游生产、天然气贸易与销售等领域,天然气交易平台应运而生。

在这个平台上,参与方不限于天然气生产商和用户,还有许多贸易商、中间服务商、银行、基金和其他金融机构。他们参与交易的目的各异,实体机构和贸易商大多是围绕着天然气进行商品买卖,但也不乏通过参与交易来进行资产优化和风险管理的意义,金融机构在支持实体机构买卖的同时,通过交易平台提供各种衍生服务,或者通过价格波动实现投机利润。

交易标的物也不限于天然气商品本身,而是包括管道容量、储气库容量、LNG储罐容量、LNG接收站窗口期、LNG槽车运输能力等。天然气计量采用英热单位、千瓦时或百万焦耳等能量单位,而非体积计量。合同种类可以是围绕着实物交割的现货、即期、远期合同,也可以只采用风险管理和资产优化的套期保值合同,或者是实物与金融相结合的期货合同。
 
2.2 不同类型交易平台的功能差异
2.2.1 天然气交易中心(交易所)、交易枢纽、交易平台的定义
交易中心或交易所(trading centre或exchange):没有基于实体市场但有指定交割地点,只做线上撮合的合约交易场所,例如纽约商业交易所,上海石油天然气交易中心、大连商品交易所等。

交易枢纽(trading hub):允许天然气作为气体商品的合约进行实物交割的管网设施,例如美国的亨利枢纽(Henry Hub),英国的统一天然气管网,荷兰的高压和中压统一管网,浙江、四川、广东等的统一管网等。

按照施训鹏的研究,交易中心或交易所是天然气合同交易的平台,而交易枢纽是天然气产权交割的物理地点[5]。交易中心和交易枢纽的关系不是一对一的:一个交易枢纽的产品可以在多个交易中心交易,一个交易中心可以交易多个不同交易枢纽的产品。

交易平台(trading platform):基于交易枢纽来撮合天然气交易,安排所有权转让的设施,包含实物交割平台和电子交易平台两大部分。例如英国的国家平衡点(NBP)就包含了作为实物交割平台的统一天然气管网和电子交易平台。交易平台包括了交易中心和交易枢纽两大功能,其交易中心只是基于自身的交易枢纽来开展活动,不承接其他枢纽的交易。

交易平台的核心功能在于撮合资源拥有方与使用方的交易,促进“气-气”竞争,落实天然气资源的高效率配置,为双方创造交易价值并提供交易的便利性。本质上,天然气交易平台与传统农贸市场或小商品市场没有什么差别,要么在产品丰富的地方搭建,要么在消费集中的地方搭建,也可以在交通物流方便、大家愿意来的地方搭建。

因此,天然气交易平台要么建立在资源富集的生产区(例如亨利交汇点),要么建立在市场中心(例如英国的国家平衡点),也可以建立在流通集散地(例如比利时的ZTP枢纽)。但是,与一般商品交易不同,天然气作为气体商品只能在特定地点或区域的输气管网内才能实现集中式交易与实物交割,这样的管网设施在欧美被称作交易枢纽(trading hub)。

2.2.2 欧美的交易枢纽分实体和虚拟两类
实体交易枢纽,指位于具体地点的天然气定价和交割设施,包括输气管网及储气库、LNG接收站等配套设施。实体交易枢纽发源并广泛应用于美国,这是因为其市场主体一开始就比较多元化。早期的实体交易枢纽选择建在多条管道的交汇点上,例如亨利枢纽临近墨西哥湾产区,连接9条州际管道和4条州内管道。后来,一些管道公司转变经营方式,将整条管道或一段管道建成实体交易枢纽,枢纽内运输费率保持一致,排除了地点对气价的影响。美国目前一共有24个交易枢纽,其中最有影响力的是1988年成立的亨利枢纽。亨利枢纽是纽约商业交易所(NYMEX)天然气期货合约指定交割地,其价格是北美天然气交易的基准价,在全球天然气贸易中有着重要影响力。

虚拟交易枢纽是指在人为划出的一定地域及该地域范围内的天然气管网和储气库、LNG接收站等配套设施,这些设施互联互通,天然气保持气质与气压一致,交易可以在管网内部的任何一点发生,与具体所处位置无关。英国于1996年开创了虚拟交易枢纽,将全国范围的整个高压输气管网划定为国家平衡点,作为英国市场的交易枢纽,建立了统一高效的天然气批发市场。

实体枢纽和虚拟枢纽代表了美国和欧洲两种不同模式。美国国土面积大,城市分散,本土天然气产量丰富,跨州或州内管道直接将天然气供应给大型客户或送到各城市门站,再进入城市配气管网。美国选择实体交易枢纽,并借助金融市场,开展基于实体交易枢纽的批发市场的期货、期权和掉期等各类金融交易。

欧洲的情况正好相反,城市分布密集,且各国天然气自产量很少,严重依赖进口,用气价格较高且存在供应安全风险。欧洲各国特别是天然气市场发展早的国家,已经建立了比较完整的天然气管网设施,因此在欧洲更适合建立虚拟交易枢纽。但美国个别地区例如南加州,也采取了虚拟枢纽的做法,这说明实体枢纽和虚拟枢纽并非截然区分的,而是实现天然气市场化交易的工具。
 
3 在统一管网基础上建设天然气交易平台的欧洲经验
欧盟已经建立大大小小的枢纽一共21个,但比较活跃的只有10个。英国牛津大学能源研究院的帕特里克·希瑟(Patrick Heather)按照5个量化指标(市场参与者个数、可供交易的产品、交易量、可交易性即流动性、交易交割比)和3个非量化维度(政治意愿、文化接受度和商界支持率)对这些枢纽进行了综合评估,认为最成功、最成熟的是英国的NBP枢纽和荷兰的TTF枢纽,TTF在2016年超过NBP成为欧洲和世界上最成功的天然气交易中心[6,7]
 
3.1 英国国家平衡点(NBP)
英国的国家平衡点(NBP)建于1996年,范围包括英国整个高压输气管网(NTS),由英国国家管网公司的天然气分公司(National Grid Gas)负责运营。NBP是欧洲历史最为悠久,也是流动性最强的天然气交易枢纽之一,NBP与荷兰TTF的天然气价格均被认为是欧洲天然气市场的风向标。2001年,NBP成为伦敦洲际交易所天然气期货合约的定价点和交割点。

NBP建立的初衷是为了保证整个国家管网系统的天然气平衡,而这个点可以是管网系统中的任何一个点,因为不涉及一个实际物流地点,而被称为是虚拟平衡点,围绕着这个点展开的交易也因此称为虚拟交易市场。NBP能够有效运营的基础是四通八达的天然气管网基础设施,管网运营商将不同来源的天然气混合在一起,保持管内气质和气压一致,进入这个管网系统就相当于进入NBP市场,NBP因此也成为英国的国家天然气市场枢纽。
 
3.2 荷兰天然气所有权转让设施(TTF)
荷兰的天然气所有权转让设施(TTF)是一个类似NBP的虚拟天然气交易中心,成立于2003年,由荷兰国家统一天然气公司(Gas Unie)建立。2005年,荷兰政府将Gas Unie的运输业务和销售业务进行拆分,由新成立的Gas Terra公司负责销售,Gas Unie只负责管网运营。如今,Gas Unie有两个相互独立的子公司Gas Unie GTS和Gas Unie Deutchland Network,分别运营荷兰本土和德国北部的管网。

荷兰格罗宁根大型海上气田生产的是低热值天然气,长期以来由一套中压管网系统运输到城市燃气客户,其他本土小型气田生产的和从英国北海和挪威大陆架进口的则是高热值气体,通过高压管网运到工业和发电用户。因此,荷兰国家管网的实际运营区分高压管网和中压管网分别进行平衡,两个管网之间的转换通过向高热值气体注入氮气再输送到低热值管网,而低热值向高热值转换的需求不多,如果需要,可向低热值气体注入液化石油气(LPG)。新的用气客户在申请管网接入时,需要标明所需气体是高热值还是低热值,以及接入点的气体压力与温度。

由于两套管网系统的存在且热值转换比较复杂,TTF成立初期发展缓慢。2008年,政府决定将天然气的转换成本社会化,即不需要市场参与者落实天然气质量转换,转换工作变成管网运营费用的一部分由集体分摊,从而使平台上的交易变得更加简单,此举有力推进了TTF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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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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