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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中国石化:拟将主要油气管道等资产出售给国家管网集团

时间:2020-07-24

中国石油公告,拟将所持有的主要油气管道、部分储气库、LNG接收站及铺底油气等相关资产(包含所持公司股权)出售给国家管网集团,获得国家管网集团29.9%股权。管道业务重组后,公司将更加聚焦上游油气勘探开发,并积极推动油气终端市场开拓。

根据中国石油公告,该公司于2020年7月23日与国家管网集团签署交易协议,本集团同意出售且国家管网集团同意购买目标资产,其对价将通过国家管网集团股权,及现金方式予以实现。本次交易以及其他国家管网集团的投资方与国家管网集团同时进行的交易完成后,国家管网集团将成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

公告称,受限于交易协议的条款和条件,集团同意出售且国家管网集团同意购买目标资产,包括主要油气管道、部分储气库、油库、液化天然气(LNG)接收站及其附属设施以及铺底油气等相关资产(含所持标的公司所有权益)。

据了解,基础交易对价约人民币2687亿元将由国家管网集团以下列方式支付:1495亿元将以国家管网集团股权的方式支付,总额为国家管网集团新增注册资本4800亿元中的1495亿元,占国家管网集团完成重组后股本的29.9%;及剩余部分将以现金的方式支付。

据了解,于本次交易以及国家管网集团的其他投资方与国家管网集团同时进行的交易完成后,国家管网集团的注册资本将从200亿元增加到5000亿元,其中,中石油将持有29.9%权益。


32.2亿元!国家管网公司收购中石化榆济管道全部股权

中石化冠德(00934)发布公告,于2020年7月21日,该公司全资附属公司经贸冠德与买方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订立股份购买协议,买方已有条件同意收购及经贸冠德已有条件同意出售待售股份,即于目标公司中石化榆济管道有限责任公司的100%股权,对价为人民币32.2亿元(单位下同)。

公告显示,目标公司(不包括剥离资产)于2019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值及净资产值分别约为40.43亿元及22.54亿元,而评估值则约为32.20亿元,增值额约为9.66亿元,增值率为42.84%。集团估计将自出售事项取得税前收益约9.66亿元。此外,目标公司于2018年度及2019年度实现除税前溢利分别为3.15亿元及2.31亿元。

截至本公告日,集团仅通过目标公司拥有的榆林-济南管道从事天然气管输业务。榆林-济南管道主要是为中石化大牛地气田提供天然气外输服务。近年来,该气田仅能把产能维持在每年30亿立方米左右,对公司长期利润增量贡献有限。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连续叁年,集团天然气管输业务板块分部收入分别约为11.37亿港元、10.00亿港元和8.52亿港元,分部业绩分别约为4.75亿港元、3.80亿港元和2.66亿港元。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境内跨省天然气长输管线服务计费一直受政府规管,且自2017年9月1日起,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颁布实施了新的天然气管道输送收费标準,将管输服务计费由原先按“一省一价”的计费模式改成按单位管输距离的计费模式,对目标公司的盈利能力带来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按照新的计费模式,在同样管输量和输气结构下,管输业务收入和盈利水平都将有所减少。

目前,榆林-济南管道管输能力已经达到了40亿立方米/年,并有望在完成二次增压项目后进一步提升至50亿立方米/年,因此,出售榆林-济南管道一方面可以使公司聚焦发展回报更高的项目,另一方面也可使榆林-济南管道的管输能力得到充分发挥,实现更大价值。

董事会认为此次向国家管网公司出让目标公司100%股权是一个非常难得的契机。公司除了拟将出售事项部分所得款项净额用于改善集团财务状况及补充营运资金外,还将继续争取母公司的大力支持,择机将出售事项其余的所得款项净额用于进一步发展公司原油码头和储存业务,力争早日将公司打造为国际一流石化仓储物流企业。